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fā)《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有關政策的通知》。
結合成都市實際,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包括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貸款額度、支持又提又貸、支持代際互助、支持由租轉購、支持租房提取等6大內(nèi)容。
提高貸款額度,購買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雙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對應上浮50%。即由現(xiàn)行的單人60萬元、雙人100萬元提高至單人90萬元、雙人150萬元,基本實現(xiàn)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覆蓋除首付款金額外的剩余購房資金需求,減輕購房負擔。購買保障性住房與多子女家庭購房等貸款額度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
通知所稱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導規(guī)劃籌集,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配售并實行封閉管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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